谱谱风

标题: 这样做算不算侵权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知足常乐    时间: 2008-1-8 16:51
我写了几首歌曲上传了,不过我仅仅是曲作者,歌词全是通过报纸、杂志等刊载的歌词获得的,我已注明词作者姓名,但他们的联系方式我没有,所以没法和他们联系。请问我这样做是否侵权?望各位指点。
作者: 晋阳鼓手    时间: 2008-1-8 21:45
应该不算吧!
作者: 知足常乐    时间: 2008-1-8 21:58
谁能给个肯定的答复?不过,有“大将”这句话,我心里安然多了。
作者: 知足常乐    时间: 2008-1-11 13:51
好象关心这个问题的人很少啊?已好几天了,有不少人看了,但回答不多啊。恳请有个明白的答复。谢谢!
作者: zhnzh    时间: 2008-1-12 10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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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知足常乐    时间: 2008-1-12 17:02
多谢!明白了。
作者: ljy53915    时间: 2008-1-12 21:40
肯定不算侵权:
1。你注上了词作者名字。
2。你没有用别人的作品牟取经济利益
作者: mhm0930    时间: 2017-4-28 14:00
没有用别人的作品牟取经济利益就不能算侵权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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